各有關單位:
自2017年試點推行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以來,我市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目前,我局電梯維保記錄監管系統接入企業自建或第三方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系統25個,覆蓋電梯維保單位323家,實現維保記錄無紙化電梯103122臺。為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電梯使用安全若干規定》有關規定,實現電梯無紙化維保全覆蓋,結合我市前期相關工作開展情況,決定在全市全面推行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電梯維保單位應于2022年5月31日前,上線自建或第三方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系統,并與我局電梯維保記錄監管系統成功對接,相關要求及對接程序詳見附件。各維保單位應及時規范更新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系統信息,確保維保設備、維保人員和維保記錄等數據真實、全面、準確。
二、2022年6月1日起,市市場監管局各轄區局應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電梯使用安全若干規定》第十四條“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將維護保養記錄以數據電文形式告知電梯安全監管部門”、第三十六條“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未依照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履行電梯維護保養職責的,由電梯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提請許可實施部門依法吊銷其相應的許可證書”等規定,對維保單位未實現系統對接、電梯未實現無紙化維保等行為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附件: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全面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聯系人:李響,電話:83070219;系統對接聯系人:陳青林,電話:83070206)
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電梯維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學性和真實性,提高電梯安全水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和《深圳市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方案》(深市監〔2019〕358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前期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決定在全市全面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的要求
(一)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的格式、內容和要求應當滿足《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以及《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二)無紙化電梯維保數據在保存過程中不能受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確保儲存數據的公正、客觀和安全,并可實時進行查詢。
(三)無紙化電梯維保系統應按照我局公布的接口規范(附件1)與我局信息系統實現對接,在維保工作完成后1個自然日內向我局傳輸維保工作數據,對接后紙質維保記錄與電子維保記錄并行不少于3個維保周期(以該設備向我局傳輸的第一條符合要求的正式記錄起算),維保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滿足我局實名認證和維保打卡等要求(我局相關系統功能上線前不要求),相應設備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
(四)電梯維保單位可使用自建的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系統,也可使用第三方平臺。對于使用第三方平臺的,應與平臺服務提供商簽訂保密等協議,并明確第三方平臺不得利用企業數據發布涉及電梯安全狀況等有關信息。
二、對接程序
(一)系統對接。無紙化電梯維保系統運營單位(以下簡稱“系統運營單位”)向我局提交對接申請(申請書見附件2),與我局系統進行對接。對接調試符合要求的,我局將及時予以公布名單。目前已經完成對接或正在進行對接的系統運營單位名單見附件3。
(二)系統確認。系統根據設備傳輸情況自動確認該設備第一條符合要求的正式記錄的時間,自動核定可停用紙質維保記錄時間并進行標識,同時將該標識推送給與我局對接的平臺及市特檢院。
三、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電梯維保單位。應將實施無紙化維保記錄工作情況及時告知使用單位,推動使用單位接受、使用無紙化維保記錄。督促維保人員認真落實維保無紙化工作要求,加強對無紙化維保實施情況的管理,保證維保過程的真實性、可追溯性。明確系統運營單位有關支撐保障義務,制定工作預案,有效應對因系統運營單位問題導致的無紙化維保工作無法開展等突發情況。通過實施無紙化電梯維保等工作,不斷規范維保工作,提升維保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系統運營單位。應按我局工作要求做好系統對接。應做好系統開發運維工作,保障系統安全可靠,并符合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的要求,確保維保單位無紙化維保工作有效實施。
(三)電梯使用單位。支持并配合維保單位實施無紙化維保記錄工作,通過維保無紙化等工作加強信息技術應用,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負責受理系統對接申請和無紙化維保記錄使用申請,組織協調系統對接,對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的電梯進行標注。組織對系統中維保數據進行不定期核查,不定期公布無紙化維保工作推進情況。推進維保數據應用,對于2019年3月15日前無紙化維保比例低于50%的維保單位,視情況增加監督抽查設備數量。
(五)市市場監管局各轄區局。應推進注冊地在本轄區的維保單位加大電梯維保無紙化應用力度,對無紙化維保比例靠后的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在安全檢查中,對于符合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的電梯不得再要求提供紙質維保記錄;對超過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時限進行維保的單位進行查處。
(六)市特檢院。在法定檢驗等工作中,對于符合可停止使用紙質維保記錄的電梯不得再要求提供紙質維保記錄。
特此通知。
附件:1.特種設備維保接口規范
2.深圳市電梯無紙化維保記錄數據對接申請表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